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根据自治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工作安排,2021年6月14日至2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第二季度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共对全区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备案的158家政府网站进行了检查评分,检查比例100%,总体合格率93.04%,其中昌吉回族自治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以及乌尔禾区、阿图什市、乌恰县等政府门户网站评分靠前。
本次共抽查全区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备案的300个政务新媒体,检查比例24.88%,总体合格率77.67%,其中阿勒泰地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和田地区政务新媒体抽查合格率100%。各地各部门报送的政务动态信息数量持续增加,信息内容政务性、及时性、规范性进一步提升,总体情况好于今年第一季度。
二、主要问题
政府网站方面。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首页长期不更新。伊吾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霍城县、尼勒克县、霍尔果斯市政府门户网站空白栏目数超过5个,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巩留县、昭苏县更新不达标栏目数超过10个。政务新媒体方面。“达坂城区公安分局”微信、“巴里坤环保”微博、“蒲类警界”微信、“新疆信访”微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救助管理站”微信自2019年12月后未进行更新,长期处于“睡眠”状态。“疏勒科技”微信、“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微信、“新疆禁毒”抖音等政务新媒体在今年第一季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政府办公室(厅)要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首要位置,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职责,健全完善内容保障渠道及机制,持续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工作,确保检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二)加强政务新媒体运维监管。在前期政务新媒体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及应用管理,强化常态化监管,对确属无力维护的账号要加大清理整改力度,严格按规范做好开设、关停、变更等运维管理工作,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三)强化信息与网络安全管理。坚持底线思维,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网络安全工作,配齐专班力量,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规范,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增强技术防护能力,全面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水平。进一步提升网络安全应急响应处理能力,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值班值守,特别是做好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要时期安全保障,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稳定运行。对此次通报存在问题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各相关地区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举一反三、改进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限时整改到位。整改情况请于2021年7月16日前加盖公章书面反馈至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复查。
附1:检查评分较高的政府网站名单

附2:抽查中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名单

附3:抽查中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务新媒体名单




附4:政务动态报送和采用情况


2021年6月29日
(联系人:其其克0991-2383204)